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质量保障
【服务对象】
对患各种慢性病和常见病的老年人,开展门诊和住院医疗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
因年老、病瘫、病残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或只能部分生活自理,需要陪人照护对象;各种原因造成的植物人;肿瘤晚期及患有各种疾病的临终关怀病人。
【专业化医疗护理服务内容】
对入院对象及时了解病情和进行体格检查,书写医疗护理文件。
实行每日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专业医师、护士和生活护理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监护负责制。
医师、护士每天记录查房情况。
医师、护士每天开展临床诊疗、康复治疗、功能训练、心理疏导工作。
当服务对象在住院期间出现病情变化时,家属或单位会得到及时通报。
家属可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托养老人的住院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疾病状况、医药费用、伙食费用等)。
医院将会通过不同的形式向家属、托养老人了解对我们医疗护理服务质量情况以及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住院服务对象在住院期间出现病情变化时,家属有权全面了解病人的病情、检查和治疗方案,并对检查治疗方案享有法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
医师在征得住院老人同意的前提下,对膳食营养进行指导和设计。
【生活服务内容】
生活护理工作由经过培训上岗的护理人员承担,并在医师和护士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对托养老人实施吃、喝、拉、撒、翻身、换洗、修指、理发等全程生活照护。
【人性化服务内容】
文娱休闲活动─提供看电视、听音乐、户外日光等文娱休闲活动条件
生日庆贺活动─在住院老人寿辰之日,免费赠送生日蛋糕或寿面、生日照像。
尽力满足各种特需服务需求。
【便民服务内容】
免费为住院老人提供特需服务项目:代管贵重物品、钱财,代购日用品、礼品、定期理发。
【质量保障】
按照正规医院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管理。
按照整体护理标准化质量管理。
按照护理质量考核管理。
按照护理员培训上岗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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